根據人民銀行頒布的《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》,明確要求移動受理終端(移動POS機)只能布放在航空、餐飲、交通罰款、上門收款、移動售貨、物流配送等難以通過商戶固定收銀臺進行款項結算的行業商戶,其他行業商戶不予布放移動受理終端。
因此,我司關于移動受理終端布放的要求調整如下:
1、除特定的行業商戶外,要求其他所有的商戶都嚴格按照《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》的要求,布放電話終端。
2、能夠布放移動POS機的行業包括:航空、餐飲、交通罰款、上門收款、移動售貨、物流配送難以通過商戶固定收銀臺進行款項結算的行業商戶。
3,以上調整從2012年8月1日起正式執行。